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2日讯 近日,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指出,细则所称贷款贴息是指对项目单位为实施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从贷款机构获得信贷资金所发生的利息进行资金支持。贷款机构仅限于注册地(含分支机构)在北京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细则》规定,申请项目贷款贴息支持的,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内容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具备技术、知识产权、场地、自筹资金等各项实施条件(需立项等前置手续的,须提供相关获批文件);项目形象进度和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