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日前,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出台《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引领作用更好服务全市促惠上活动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据了解,按照我市“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工作总体部署,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后,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先进研发生产和检验检测设备,市财政将给予租赁费用补贴。《意见》指出,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对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装备改造升级服务力度,发挥融资租赁“融资、融物、融智”相结合的优势,创新设备租赁产品和服务、加大设备租赁投放规模,灵活运用直接租赁、委托租赁、厂商租赁、跨境租赁、联合租赁等方式,支持企业降低设备融资门槛、拓宽设备采购渠道、降低设备采购成本、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加快实现转型升级。
同时,《意见》强调,要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主动配合参与市有关部门建立的采购项目和租赁公司评估筛选机制,共同建设设备采购单位与租赁公司线上交流合作平台,了解企业和项目信息等需求情况,提供融资条件和租赁产品等信息,促进双方高效对接,实现合作共赢发展。